闪击战----由古德里安创建的战争模式(英译Blitzkrieg或lightening war),也叫闪电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军首先并且经常使用的一种战术,它充分利用飞机、坦克的快捷优势,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制敌取胜。它往往是先利用飞机猛烈轰炸敌方重要的战略设施的通讯中心,把敌人的飞机炸毁在机场,取得制空权,并使敌人的指挥系统瘫痪。
闪电战就是奇袭、快袭集中加在一起,将像闪电一样打击敌人!可以使敌人在突如其来的威胁之下丧失士气,从而在第一次巨大的打击之下就会立即崩溃!20世纪初,由德国军事家冯。施利芬提出的。 “闪击战”是由“闪电”和“战争”两个词组合而成,是形容行动犹如闪电一样迅速,给敌以措手不及的迅猛打击。其实质是利用攻击的突然性、兵力兵器优势等因素,从战争刚开始时就给敌战略第一梯队(掩护部队)以决定性杀伤,然后向敌国腹地迅猛进攻。在敌人动员和使用其军事和经济潜力之前,将其粉碎。 德军根据此理论,在一战前就制定了大名鼎鼎的“施立芬计划”。按照施立芬计划,在战时出动5个集团军穿过比利时,5支大军齐头并进,其右翼进攻速度要快,左翼速度比较慢,这样当右翼包围巴黎的时候,左翼部队就可以对试图救援的法军主力以逸待劳。而预计法军主力在开战后将全力进攻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在这里仅仅有第六和第七两个集团军,施立芬的目的是利用右翼的快速战略迂回,就像一闪旋转门一样把法军主力消灭在野战中。因此,在行动中,德军作战的核心思想是包围战,既不断向敌军侧翼迂回,遇到不易攻击的目标便绕过。这样可以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搅乱敌军的防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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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管怎么说,二战初期,德国闪电战之所以取得重大成功,不仅有德国人在军事理论的创新意识有关,而且与英法在军事理论上的保守、失误有关。但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不仅有军事方面的而且还有人心道义上,德国所进行的是一场非正义的侵略战争,不管它的军事如何先进,等待它的只能是失败。原因有一下几点:
德国的需要交战双方的实力对比,德国与其主要交战的对象英法两国相比,在经济上,虽然在一战后德国经济再次超越了英法两国,但是比较双发的经济总量,还是德国这方面要稍逊一些。在军事方面德国所占据的优势也不大,而且由于一战后对战败国的军事限制,德国的军事崛起之路并不平坦。这一切决定了德国要么不与英法交战,要么就必须走不寻常的方法,闪电战的作战方式很适合德国当时的需要。
历史的教训。一战时德国面临着东西两线作战的风险,要想取胜必须速战速决,但是战争形势的发展毕竟不以德国人的意志为转移,最后德国不得不在东西两线进入持久战,以致最后的失败。
军事科技的发展。在一战中发展起来的飞机、坦克等新式兵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熟,相关的军事理论也逐渐形成,英、法、美、苏等国都出现了研究闪电战的军事专家和 理论,德国对这些理论都予以的重大关注,并使其付诸实施,而且比英法等国作的更为出色。
英法等国战略上的失误。英法等国为了让德国首先进攻苏联,推行了对德绥靖政策,结果麻痹了自己,把大好的时间留给了德国。英法等国军事理论上的失误。虽然已经产生闪电战的基本理论和专家,但是这些国家在最新军事理论发展和运用上,过于保守而没有将坦克集中使用,在日后的对德战争中,疲于奔命,无法招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