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galxy2046 于 2012-9-12 08:26 发表 
谢觉哉日记閣下認為其所說是虛幻編造的嗎?那麼《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匯集》中的《南泥灣調查》呢?陝西省檔案館《抗日戰爭時期陝甘寧邊區財政經濟史料摘編》也是假的?回憶大青山抗日戰爭與綏中地區財經工作/成楓濤 ...
谢觉哉日记已经其他一些文件中记载“特货”是指西北特产,一般认为是池盐。不过此文后来再80年代翻案风盛行的时候,被一些研究者作为“陕北种鸦片”的证据,因为80年代的时候,史学界都很清楚国民政府时期是将鸦片称为“特货”的,但是他们忽视了陕北不是国民政府控制区,更重要的是陕北被国军嫡系胡宗南部包围,即便出产鸦片也无法出口。
事实上从历史回忆录中,的确有过鸦片的证据,譬如抗战结束后,出关的东北联军,在雇佣向导的时候使用过鸦片。但是这个来路清楚,是出关的时候从日伪控制区缴获来的,因为当年东北鸦片泛滥,鸦片和大洋一样是硬通货。
再从当时鸦片销售渠道分析,30年代国民政府采用“鸦片专卖”政策,鸦片贩运从产地开始就要登记,一路押运都是存入军事仓库,完税后才能出卖,其间并无可通融的余地,在沿海地带的确有走私的鸦片和海洛因存在,那是日本军部组织浪人所为,因为直接通过海船从东北直接走私到上海,天津等地的非国民政府控制下的租界,才可以销售。而陕甘宁即便生产鸦片,也无法向国统区销售,一路的关卡,驻军和禁烟署(鸦片专卖局)巡防队根本过不去。而在陕甘宁边区,为了粮食自给和确保兵源,中共是采用严厉的手段禁绝鸦片的(中共进驻前,边区的确曾经是鸦片产区)。
事实上,当时在陕甘宁边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获得鸦片:西北诸马或者胡宗南部向边区走私鸦片而被中共部队截获的,或者直接在战场上缴获,原则上应该销毁,但可能会让马家军或者胡宗南部的人出钱赎回,而以其收入补充财政赤字。此类事情历史上的确有,甚至1937年日本侵略华北,在攻下太原后在周围扫荡期间,日本北支方面军曾经攻破山西军的一个要地,一次性的缴获数量巨大的属于阎锡山部队的鸦片。这批鸦片北支方面军并未上报,而是将其出售给了兴亚院,换来的巨额财富后被存入北支方面军的小金库。此事最近经NHK的一档专栏电视节目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