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zilla888 发表于 2009-7-6 09:59 只看TA 12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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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强,为了怕老婆怀疑,竟然浪费自己话费,其实,不知道楼主玩QQ不,冲Q币最方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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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满西楼 发表于 2009-7-6 10:45 只看TA 1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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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这不是强奸!关键理由是:你们一共干了几次,甚至走了的时候都还干了一次。除了第一次你可能有点强迫,但后面几次都是双方自愿的。你没有强迫手段,没有武力威胁。强奸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妇女意愿”,但你们后来的表现足以证明她是自愿的。所以即使她告你,如果调查清楚真相,就告不了你。如果你要是一口咬定从第一次开始就是自愿的偷情,一共干了几次,那么就天王老爷来了也告不了你了。但以后还是稳妥一点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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