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ym 发表于 2010-3-12 22:51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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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网络组织换妻 被检方以聚众淫乱罪起诉 据《现代快报》 近日,一贯提倡“性权利”的女社会学家李银河,将取消聚众淫乱罪的建议,委托一名全国人大委员和一名政协委员送交司法部和全国人大法工委。李银河称,“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性聚会”的参与者全是自愿的前提下,法律绝不应当认定为有罪。就在社会各界热议此事时,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王某因涉嫌聚众淫乱罪被起诉,其“‘同好游戏’任重而道远,你们说这是淫乱根本就不对。我们宣传的都是健康的性知识,这本是值得提倡的……”的言辞“雷”倒一片网民。 副教授成“换妻”论坛版主 王某生于1957年,是南京某大学副教授,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如今,他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在学校公寓里,一直没有再次成家的想法。工作之余,王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网逛论坛、聊QQ,尤其喜欢研究两性关系。 上网时,王某发现了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新颖的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相应的论坛,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对于这些网上活动,王某美其名曰“性知识普及”。 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某被一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QQ群。虽然没有伴侣,但却挡不住他研究“换妻”的热情。 变身QQ群主组织“活动” 但一段时间后,王某放弃了拉他“进门”的QQ群。“那个群里人在组织换妻活动时,一般费用都是由男方支付,女方免费。”对此,王某并不认同,“不要谈钱,谈钱就俗了。” 王某“自立门户”,除了“不收费”,还声称“我们禁止在论坛和QQ群里发一些很黄很下流的图片,我们也不要谈论政治。我们只谈论健康的知识,目的就是让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这些噱头让新QQ群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 由于王某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很多网友特别倾向去他家“活动”。每次联系好后,三五个网友就会如约前往。虽然自己没有女伴,但是王某经常通过花言巧语让别人与他交换。有时候实在没有人交换了,他就在一旁静静地观看。 “我不会强求别人,我是有原则的。”虽然嘴巴很硬,但王某还是会苦口婆心地劝说一些还在犹豫的人,“每个家庭或多或少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婚姻就像一碗白开水,不喝也得喝,而交换游戏则像是一碗美酒。”在王某的游说下,很多人加入他的QQ群,人员最多时达到了190多个。 参与“换妻”18次 去年5月,因连续几次被年轻女子拒绝,王某自信心受到打击,萌生退出的念头,随后发布解散公告。去年8月,警方接到举报找到王某。 近日,王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被南京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这些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某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 ————————————————————————————————————————— 我认为 法律不应干涉私中国人有个劣根,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并制定法规约束。性乐趣是公民的自由,在不影响,伤害他人和社会的前提下,公民是应当有这个自由的。 什么叫犯罪,就是你触犯了他人或者社会公共的利益或者安全的行为才叫犯罪!一群人自愿发生性行为,在一个封闭的范围内没有影响他人,何罪之有? 兄弟们,点下红心和回复一下支持我啊,您的支持和回复是我发帖的最大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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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bigwolf 发表于 2010-3-12 23:42 只看TA 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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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这条很多地方的法律限制是不一样的,但在中国就严重触犯道德底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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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1010604645 发表于 2010-3-13 15:14 只看TA 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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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教授说得好,换妻不是罪,只是促进生理教育,看到这新闻我都笑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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