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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袭人事件伤者:不认同“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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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袭人事件伤者:不认同“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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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动物园没有任何过错,人家只站在人道的立场上赔你一点钱的
就好比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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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责任谁负责,如果无责任的一定要承担道义上的赔偿,那其他人,观众、其他游客,也要给道义上的补偿吗?既然叫道义上的,不给就是没道义?我们现在的逻辑实在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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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的这种拿别人的家庭痛苦进行消费的恶劣心态真让人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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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认同“不作死就不会死”就行了,你把你妈害死了,一点不知道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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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害死了他自己的母亲,难后又拿死人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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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女的还得赔偿动物园的损失才对,中国的社会就一人情社会,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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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或许有自己失责的地方,但是主因还是在事主身上,那么危险的地方,怎么说晕车就下车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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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iao00068 于 2016-10-17 10:25 发表
既然事情发生在动物园,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动物园肯定有责任。虽然动物园方面尽了警示作用,但监管不到位,巡逻人员人数不足,巡逻队装备配备不足,巡逻员怕死不作为,都是这起事故扩大的因素。
这种观点就是现在天朝的主流意识,从而滋生了无数不平案例。
从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中,不管机动车责任有多少都必须有的赔偿责任开始。
天朝的法律就开始走偏了,一味的重视所谓的“受害者”所谓的“弱式群体”,而忘记了法律原有的公平公正。
从这个案例来说,我是觉得野生动物园作为动物园的一种形式,你在去的时候就应该知道猛兽是散养的,而不是事后质疑猛兽散养的合理性;
你在猛兽区下车,就和在普通动物园跳进虎山是一个性质,为什么跳虎山大家都知道是作死,而这里下车就这么多人同情?
至于巡逻人员,从当时的视频就看的出,巡逻人员的车出动非常及时。
至于说装备,我就呵呵了,老虎爪下有人,即使配备狙击手敢随便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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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几几 金币 +2 认真回复,奖励! 2016-10-1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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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常识”,有毒的不能吃,犯法的不能做,这是常识!!!老虎会咬人,跳楼会摔死,这也叫常识!!!

明明是常识问题,非要有人拿什么监管不到位来说事,我就好笑了,莫非非要用焊条把车门焊上才叫“监管到位”

再举个不算很恰当的例子:我是个杀人狂,杀了无数儿童和女人,那么我是不是可以以所谓的“社会监管不到位”来给自己开脱?没人告诉我杀人是犯法(假如是真的没人告诉过我),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减轻我的责任?

再退一步举个例子,目前网络上流传的所谓社会现象:老人倒地不敢扶,同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因为扶人者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不能讹我”,所以诈骗者可以减低自己罪行?

再说,说什么巡逻人人员不足,人要找死,怎么样都可以死,你派天下兵马跟着他都没用,想起伟大革命家青木堂堂主韦小宝同志说鳌拜那句话:“”天下兵马不可能天天跟在身后跑”,

至于说什么巡逻员怕死不作为,你当巡逻员不是人?某论坛一句话曾经把我笑抽了,“巡逻员不下车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咬不过老虎”,没错,巡逻员的作用是提醒以及维护游客安全,但是千说万说不是拿自己的命换游客的命(而且换不换得下来还是个未知数,你当老虎是讲道理的?)(别拿部队说事,军队又是另一种概念)。

其实很多时候我反感很多网上的主流言论,很多都是一味的跟风而已,唯独这一次,我坚决赞同,真的是“不做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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